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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带入

发布时间:2020-10-20 15:30 编辑者:余秀梅

食品添加剂的带入

带入原则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食品添加剂的带人是指某种食品添加剂不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的,而是随着其他含有该种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原(配)料带进的。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判断带入的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GB2760-2011执行,但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时应考虑带入原则,结合配料表中各成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

一、带入原则的适用

1.适用于GB2760-2011中的食品添加剂。

2.适用于随食用香精带入的作为食用香精辅料的食品添加剂。根据QB/T1505-2007《食用香精》的3.2食用香精辅料规定“对食用香精生产、储存和应用所必须的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所加的食品添加剂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可以确定。

3.不适用于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2011《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的4.1.3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和卫生部公告的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所谓“共同的使用范围”决定了不能因为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造成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故由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造成的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4.出口产品的食品添加剂带入特殊性。我国出口产品经常会由于食品添加剂带入问题而被进口国通报和禁止进口,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于在我国允许使用的某些食品添加剂在国外是不允许使用的,出口生产企业使用了含有该食品添加剂的原辅料而造成终产品中出现了这种添加剂。由于该食品添加剂对进口国来说是未批准的,是非法添加物。某企业因在鱿鱼丝被检出含有甜蜜素被日本通报。查找原因时发现,该企业使用了本地一家调味品厂生产的调味汁。该调味汁中含有甜蜜素。但该调味品厂未告知出口企业
调味汁的所有成分,此中就包含了甜蜜素。这种现象虽然也属于带入,但由于在我国允许使用的甜蜜素在日本未批准使用。所以对日本来说就是该企业使用了日本未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属于非法添加的行为。

二、带入的实例

为了进一步理解带入原则,下面以一些具体事例加以说明。通俗地讲“带入”就是不在最终食品中发挥相应功能作用的少量某种食品添加剂有据可依地进入了未批准使用的食品。即该食品添加剂是我国允许使用的品种,因原、辅料使用而出现在了我国未批准使用的最终食品中,但量少且不在最终食品中发挥相应功能作用

(一) 粽子中的山梨酸和苯甲酸

GB2760-2011规定粽子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和苯甲酸,但是在传统的粽子加工过程中,裹粽子的糯米用酱油拌制,猪肉用酱油浸渍。而酱油中是允许使用山梨酸和苯甲酸。酱油中允许使用山梨酸、苯甲酸,其最大使用量为1.0g/kg,在粽子加工过程中,100g粽子使用2mL左右酱油,如果按酱油中含山梨酸1.0g/kg计,那么粽子中山梨酸含量约0.020g/kg。而采用液相色谱检测山梨酸的最低质量浓度为0.004g/kg,足以检测出粽子中的山梨酸。因此,在相关标准中建议此类产品检测到山梨酸、苯甲酸时,也应进行对辅料中的山梨酸、苯甲酸检测,然后评估这2种防腐剂的来源,最后オ能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

(二)面制品中的苯甲酸

过氧化苯甲酰曾经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面粉处理剂,当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为<0.06g/kg虽然我国已停止使用,但这种因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而导致面制品中被检出苯甲酸的事例很典型,特在此介绍。过氧化苯甲酰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之后,可能会分解产生微量苯甲酸,最终带人入到面粉制品中。一旦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其制成的糕点极容易检测到苯甲酸。采用的液相色谱法有较高灵敏度,其最低检出质最浓度为0.004g/kg,为限值的1/15。在对面包、糕点等面制品开展防腐剂项目检测时,如果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确实没有使用防腐剂,那么需要通过一定的换算,根据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最大使用量推算出其中苯甲酸的最高可能含量,并进一步推算出面包、糕点等食品中的合理带入量。只要苯甲酸含量不超过合理带入量都是允许的,这一带入量也不会起到防腐的作用

三、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带入解释的实例

机兔、熏兔中出现的苯甲酸问题:某企业生产的扒兔、熏兔被查出含有苯甲酸(0.21mg/kg)。该产品按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生产。GB2760规定酱肉生产中不允许添苯甲酸,该产品被定为不合格。査找原因时,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产品、原料,以及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香辛料、水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査检验。对生产企业所提供的22份样品检验,发现只有陈皮和原工艺生产扒兔、熏兔含有苯甲酸,结果见表6-11。陈皮在肉制品加工时般是作为香辛料加入的。陈皮中含有苯甲酸的原因一是橘子在贮存时为了防止腐烂,使用了苯甲酸;二是在陈皮加工晾晒过程中,为了防腐而加入了苯甲酸。査GB2760,苯甲酸既不允许在新鲜水果使用,也不允许在干制陈皮使用。虽然生产企业没有在扒兔、熏兔的生产过程中直接在产品中添加苯甲酸,但使用了大量的香辛料(包括陈皮)进行长时间腌制。由于陈皮含有苯甲酸,造成了产品中被检出苯甲酸。故这种因使用陈皮而造成扒兔、熏兔中出现苯甲酸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不能以“带入原则”解释。

22份样品苯甲酸测定结果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来源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解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相关链接:食品添加剂甜蜜素苯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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