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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药饮片用时捣碎
中药饮片用时捣碎是指中药饮片在调剂或制剂前,因质地特殊或形状较小等不宜切制的某些植物、动物、矿物等药材,要求调剂人员用时捣碎(打碎、研碎、粉碎、砸碎、剪碎)的方法。中药饮片“用时捣碎”有利于保存药性,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充分发挥药物疗效。
《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需“用时捣碎”的有90多个品种,即在中药饮片调剂过程中,调剂人员按处方要求用量称量后,捣碎分剂入煎。
用时捣碎适用于含某些特殊有效成分,预先捣碎易变质或有效成分易散失的药物。如含有挥发性有效成分的果实种子类药物草果、白豆蔻、益智仁、砂仁等,预先捣碎易使有效成分散失;富含淀粉、蛋白质、糖分的果实类药物白扁豆、大枣、赤小豆等预先捣碎易被虫蛀;含油脂类的果实类药物苦心仁、桃仁、郁李仁等预先捣碎易泛油变质;动物胶类如阿胶、鹿角胶等预先捣碎易受潮、粘连、结块。
用时捣碎在临床使用有重要意义,在相同条件下,原药材与其饮片或粗末相比更便于储藏。当中药饮片经干燥粉碎后,与空气接触面积增大,受环境温湿度及空气的影响,更易发生氧化、还原、分解等化学变化,进而出现发霉、变色、走油、风化等变质现象。若将肉桂捣碎,植物组织破碎,所含桂皮醛易被氧化成桂皮酸使肉桂变性;若将苦杏仁、桃仁等打碎,在酶的作用下,苦杏仁苷易被分解产生氢氰酸而失去止咳化痰作用;若将沉香粉碎容易挥发,会导致药效的降低或消失。
另外,在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用时捣碎”的品种时,一定要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饮片“炮制”项下“用时捣碎”的规定来生产经营中药饮片。例如:肉桂、沉香等不能在生产过程中捣碎或研粉,否则会被判定为生产经营没有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按生产经营劣药进行查处。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药品自身特点、临床使用疗效,还是从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来看,中国药典要求的“用时捣碎”在生产流通调剂等环节都应该严格遵守,因此用时捣碎的品种不宜在生产加工饮片时捣碎,而应在“用时”捣碎,所以对生产企业而言,是生产加工制剂时,而不是生产加工中药饮片时;对经营、调剂者而言,是配药或调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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